厦门率先实现“两病”医保门诊统筹
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
今年要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
9月,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为切入点,探索完善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
厦门是医改先锋城市
许多医保惠民利民举措
都走在全国前列~
事实上,厦门早在1997年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时,就实行了门诊医疗费统筹,不区分病种,覆盖所有疾病,率先将“两病”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目前,我市已在医保门诊统筹上
走出了一条“厦门之路”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率先实现门诊统筹
覆盖包括 “两病”在内的所有病种
厦门是全国最早实现门诊医疗费统筹的城市之一,1997年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时,已实行覆盖所有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统筹。2007年以来,又逐步将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农村居民和大学生纳入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并同步实施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统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执行与职工医保一样的“三个目录”,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所有的高血压、糖尿病等药品都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有力减轻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的费用负担。
差别化报销比例
引导“两病”患者就医流向
为鼓励“两病”患者到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我市制定了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
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医保报销水平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原则上医疗机构等级越高的,医保报销比例就越低;医疗机构等级越低的,医保报销比例就越高。
目前,城乡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65%—85%,比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水平高出20个百分点。通过差别报销比例,引导“两病”患者“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
助力家签服务
保障“两病”患者用药
将基层医疗机构合理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放开“两病”患者在基层使用三级医院药品目录,保障基层用药需求。
“两病”患者属于我市家庭医生签约重点服务人群。
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费120元中,医保基金承担70元,由基层统筹基金“500元”支付。
2规定签约家庭医生的“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由家庭医生推荐转诊的,住院医疗费不设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
推广慢病长处方
解决“两病”患者开药难题
为有效缓解“两病”患者开药难问题,市医保部门助力社区慢性病长处方推广,确保“两病”患者的门诊就医保障。
慢病长处方是指: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由其签约家庭医生一次性开具4-8周治疗性药物。
我市医保部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指标中对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长处方率进行考核,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主动为“两病”患者提供长处方服务。
我市医保服务协议规定:处方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只要医生根据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合理开出的处方药量,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防止医生机械限制处方、抵触长处方行为,保障慢病长处方得到有效执行。
慢性病长处方引导签约家庭医生的“两病”患者到社区医疗机构就近开药,既免去患者路上的奔波劳累,又能减轻医院门诊压力,还便于患者与家庭医生及时沟通,进行用药提醒或监督,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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